适用范围
细则覆盖龙岗区 18 个区属国企运营园区,包含宝龙、坪地、横岗等片区,适用对象为 2026 年 1 月 1 日后在龙岗区新注册或迁入的企业。
企业需满足:租赁面积 500㎡ 以上、实际经营满 6 个月、无重大环保与安全处罚记录。
补贴标准与申报
按企业实际支付租金的 40% 给予补贴,单家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 150 万元,累计不超过 3 年;「工业上楼」项目可额外叠加 10% 的楼层系数补贴。
申报窗口为每年 3 月与 9 月,企业通过区产业资金管理系统线上提交租赁合同、付款凭证与纳税证明。



